新修订《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一周,黄浦普法执法“双管齐下”!
自6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民群众对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意识有所增强。为进一步加强对违规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源头管理,近一周,黄浦城管各中队积极行动,坚持执法和普法并重,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入户充电、飞线充电……这些是《条例》实施后重点聚焦的问题。一周以来,区城管各中队执法人员对照上海城管App专项执法行动模块,对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可能存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安全隐患的点位,不断开展专项执法整治。
机动中队和半淞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某沿街商户门口有电动自行车进行飞线充电。经执法队员询问,该店负责人承认电动自行车是其员工所有,执法队员告知该店负责人“飞线充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在执法队员的宣传教育下,该店员工立刻改正了违法行为。
在执法中,城管队员们也发现了一些难点小区,通过精准巡访、靶向执法,让难点小区转换提升。
比如,小东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场所进行了重点突击,主要巡查有无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停放充电或“飞线充电”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对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建筑架空层安装的消防设施设备开展执法检查。
老西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小区内,发现和劝阻占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部位,进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求相关居民及时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指定地点。
普法执法“双管齐下”,
引导市民强化意识
对于违规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不仅要做好执法检查,更要做好市民的普法宣传。
南京东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外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各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根据新修改后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制作和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宣传册;联合辖区居委、物业等部门,告知居民“飞线充电”及“入户充电”的危害,引导社区居民正确使用充电器,提高安全意识,督促当事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瑞金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检查中发现居民有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等问题,执法队员现场劝导居民主动搬离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向居民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非法改装的危害及可能引发的后果,解读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人民广场地区中队和南京路步行街中队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彩页、解读法条和互动咨询等形式,向辖区商户和来往游客,宣传、解读《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引导市民群众规范停放非机动车。
记者 / 王月华
编辑 / 陈露露
图片 /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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